第一八七章 始共春风容易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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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好剑。”庞故饮下一杯酒,并没有去看小高的剑,可赞叹声分明是从他嘴里发出的。

他很少饮酒,喝的往往是水,可自他成为千金会的楼主以后,他必须要喝几杯,否则夜里便很难入睡,握剑的手也总会发抖。

他还没习惯这样的生活。

“削铁如泥,确实是好剑。”小高说。

然而他削下的不过是一条肉腿罢了。

拐子李惨叫起来。

这声惨叫来得太晚,像是憋了很久,所以也格外响。

露白捂起了耳朵,敏在皱眉。

“有些人的主意万万不能打,连想都不要去想,不然就会缺条胳膊少条腿。”小高冷笑道,顺势一脚将拐子李的铁拐踢倒,拐子李失去平衡,栽在地上。

他那张桌子边上连同他一共坐了七个人,其余六人已出手。

可当他们运行真气时,真气却像手中的沙粒一样,越抓越少,到最后,连一口都提不起来了。

“有毒。”有人反应过来。

“何时下的毒?为什么我瞧不出?”

“酒里?不像。”

敏的酒里从不放除酒以外的东西,洛阳的酒客们都知道。

小高笑了,拍拍手,门外有人走了进来。

露白又吸了口凉气。

来人是她在醉仙楼碰见过的杨二娘,号称“毒蝎子”的女人。

一场大雾以后,漠北一个村庄的三百七十二个人微笑着死在雪地之中。

这场大雾是杨二娘的杰作。

她要下毒,往往防不胜防。

敏催动了掌心的真力,小腹便疼痛难忍,真力随即散去。

原来酒馆内的人不知不觉中皆已中毒,不论喝不喝酒。

而小高和庞故当然早已服下解药,所以才能安然无恙。

“这种毒很稀有,因为配方里的两样东西极为罕见,二娘,这毒叫什么名字来着?”小高盯着拐子李恐惧的眼睛,一字字道。

“春风,我管这种毒叫做春风,闻片刻无事,可时间久了,毒便会聚在筋脉之中,三日方解。”杨二娘媚笑着道。

她好像不论什么情况都是这样一副男人爱怜女人反胃的表情。

“春风,”小高仰头闭眼,似在品味酒馆内冷静下来的空气,“无色无味,无声无息,却拥有催发绿芽的神奇能力,好名字,很搭的名字。”

一点儿也不搭,敏在心里说。

她和露白此刻竟莫名其妙地成了待宰的羔羊,理智如她,也想不到好办法脱身。

“阁下和穿红袍的家伙是一伙儿的?”司马笙问道。他自知真力无处可寻,绝非小高对手,尝试着用言语拖延。

“他?”小高大笑,“我虽然不认识他,可今日所获,却全倚仗他。”

酒馆内诸人面面相觑,不知所云。

“如果不是他约诸位来此,我们又怎么能相遇?”小高解释道。

确实不能,如果不是红袍人约战各路江湖好手,他们绝不会冒着染病的风险,忍受赶路的劳累来到洛阳。

“大多数人,我相信都是足够精明的,哪怕被红袍人害死的是你的亲爹,人死了就是死了,犯不着为了报仇冒性命的危险,”小高继续缓缓说道,“来这里一定得有个更好的理由,更能说服自己的理由。”

没有人说话。他们都在听。连一向将自己视作人群中心的司马笙也沉默了。

“你们肯定知道,在河阴发生了一场惨剧,一场两千人殒命的屠杀,”小高边说边走,走到了九龙寨一桌边上,拍了拍其中一人的肩膀,像专门在同他讲话一样,“这场屠杀不仅是为了除掉皇族中反对尔朱荣的成员,也是为了清算洛阳的江湖势力,尤其是河洛地区的千金会。”

这种事情很少有人清楚,可此刻坐在一家酒馆里的人们却一定了解,一定能懂,因为他们都是江湖中有头有脸的人物,能混到受人尊敬的地步,头脑要灵光,人脉要广。

所以小高认为,他们一定清楚。

他通过几张改变颜色的脸判断出,他的猜测是正确的。

他说了下去:“千金会虽然遭受重创,化整为零,可他们多年累积的财富尔朱荣却是一时半会儿绝不可能找到的,聪明的人一定想得到,那些财富应该还在洛阳的某些角落里藏匿着。”

当人急着逃命时,他想携带的东西里,钱财大概只会占一小部分。

危急时刻带上大量的金银不仅累赘,还容易引起居心叵测者的觊觎。到那时,不但金银不保,性命或许也要丢掉。

最好的办法是,挖个只有自己知道的坑,将钱财埋在里面,等风波过去,再让它们重见天日。

这正是千金会余下众人处理钱财时沿用的办法。包括小高和庞故,也都在秘密的角落埋下了巨额的珍宝。

“无论谁得到其中一支财富,都将拥有雄厚的资金,足够支持他完成世人做梦也无法想象的事业,”小高捏了捏他手中的肩膀,眼神却瞥向了司马笙,“任何男人都无法抵挡建功立业的诱惑,君子也好,小人也好,都不行。”

这一瞥自然别有深意,司马笙玩味着小高眼神中的话语,没有点头承认,也没有摇头否认。

他就是这么样一个人,不管什么事发生,他都比一般人淡定很多。

“所以这群有兴趣又有能力的人就这样来到洛阳,想要借此机会,打打千金会的主意,或许你们考虑过红袍人有多厉害,或许没有,但我想你们一定认为自己起码还有从这里脱身的办法。”小高没有给任何人任何开口的机会,他的逻辑层层递进,不容置喙。

当然,旁人也不敢插嘴,失去真力的练武者顶多只能和三个普通人掐掐架,打个两败俱伤,又怎能威胁小高这样的人物。

“可惜,我早就探知到了你们的动向,提早让二娘在此布下春风之毒,先出去的那六个人当然不会中这样的毒,因为他们是真心实意来此为龙九、再冬复仇的,而你们这群剩下来的人就不一定了,”小高忽然冷笑,“见识了红袍人的手段,想必你们之中不少人已经盘算起如何遁走了,尤其这个拄铁拐的,腿脚不利索的人,自然更担心跑不快。”

拐子李面色煞白,他的伤口已经流了太多血,失去真力的他也无法点上腿上的穴道来止血。

血如泉涌。

小高没有顾及这些,他又用那种很暧昧的眼神盯住了自己的剑,好像他的剑上蕴含着三千世界的美景。

“你究竟想做什么?”

终于有人开口打断了小高。打断他的人是司马笙。

司马笙高大的身躯于灯影里,显得苍白呆板,他问话时也再无六君子之首独有的傲气,却似温柔的搅扰。

“如各位所了解的那样,千金会正是用人之际,我们虽然足够有钱,却缺乏各式各样的能人。”小高微笑。

“你想让我们加入千金会?”司马笙问。

“正有此意。”小高道。

司马笙沉默,这件事他并不能轻易表态,他在江湖中的声名威望限制了他的行为。

“我......我加入。”拐子李挣扎着举起了手,他的声音已变得像空穴中吹来的风。

没等小高回答,一言不发的庞故突然起身,僵硬着身子走到拐子李跟前,用一种诡异的姿势,以诡异的速度拔出了背上的两把剑,割断了拐子李的喉咙。

做完这一切之后,他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,重新坐回到位置上,喝酒,吃菜。

酒馆内的众人已紧张得不敢言语。

“我这位朋友的脾气实在是不好,”小高假惺惺地叹了口气,“铁脚前辈这样的人,就算没有腿,也总还是有些用处的。”

被小高捏住肩膀的那个人连大气也不敢再出。

小高满意地笑了,他又一次体会到主宰他人生死的愉快感觉,看着原本不可一世的豪杰好汉露出怯容,对于他来说竟是种享受。

“好了,我想诸位不必浪费时间了,愿意的人便举起自己的手,”小高跳到了一张酒桌上,以居高临下的姿态道,“我只说这么一次,希望你们慎重考虑。”

有人迫不及待地举起了手。

第二个,第三个......

九龙寨的九位寨主终于都举手了,六君子里剩下五位也陆续同意。

小高在拍手,不知是在庆贺这场胜利,还是在称赞他们的明智。

酒馆外飘进了十余名穿灰袍子的人。

他们施展的轻功古怪,在外人看来,他们的脚好像都没有沾地。

更古怪的是,他们颧骨处的那块肉都被削去了,切口平整,一定是很利的刀剑,很快的出手造成的。

“跟着他们走,他们会把你们带到该去的地方。”小高发号施令道。

每个灰袍人都领着一桌人走了。剩下了一个,没有领走任何人。

小高的眼中有怒意,他讨厌多余的东西,就像剑招一样,出剑杀人,绝不拖泥带水。他喜欢做到刚刚好的地步,不多不少。他刚刚想开口斥骂的时候,庞故却说话了。

“是我叫他来的。”

小高疑问:“为什么?”

庞故指了指柜台处的露白,道:“把她领走。”

小高暧昧的眼神瞧向了露白,露白被瞧得有些发毛,她真想把那双眼珠子抠出来,喂狗吃。

灰袍人已朝她走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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