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零三章 长恨春归无觅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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雪,雪天。

雪是洁白的雪,天是纯净的天。世界从没有一刻如此通透过。

元欢并不喜欢雪,他没有雪那样坦然,没有雪那般纯粹。

他总是藏满了秘密,这些秘密他从不和任何人提起。

邙山的一切都银装素裹,林间只有树皮的深色还幸存着,炉火在燃烧,上面焚煮的是雪水,和雪水泡制的黑茶。

黑茶向来是各地上呈皇室的贡品,是茶中鲜珍。他很久没有回到这间木屋了,可里面的物什摆放得仍然很整齐,柜子上没有积灰,地毯很旧,可半点儿不脏,说明有人常来打扫。

这个人自然是晴。

晴是个发光的姑娘,像温暖的太阳,让影子无处遁形的亮。他在晴面前总有些许不自在。晴待他越好,他越是不舒服。

这个下雪天,那种不自在再次被无限放大。

他抬头就瞧见了微笑的晴。

晴转了个身子,特意让身后的鲜红色斗篷飘了起来,问道:“我的新衣服好看吗?”

或许她在后来的许多年里问过其他人同样的问题,但谁也无法否认,在这样一个寒冷的日子,目光闪动着询问你衣服是否好看的女孩一定深深地爱着你。可一炷香的时间后,元欢却让晴彻底地失望了。

他是个有缺陷的人,那缺陷让他与母亲成了被遗弃者,让他永远无法正视晴炙热的目光。晴想拉他的手,他便抽回了他的手。

他一向如此,虽不驱赶,却绝不热情。

或许晴绝不会在意他的缺陷,可他在意的不是晴在意与否,他从一开始就将自己所有的路都封死了。

“残缺的人无法拥抱美满”,他那时尚未有如此深刻的认识,可他的一举一动都印证着这句谶语。他从来不觉得相遇是件美好的事情,他只觉得那是个曼妙的错误,因为世间半数以上的初见皆非归途,仅仅是过路。

他在与人相会时,渐渐忘记如何享受其间的美好,相反,他一次又一次地算计着可攫取的利益。既然人生如逆旅,不如借着过路人步步攀升,直至他想到的高处。

所以他利用了晴,他选择了鲜卑第一大族的支持,没有选择在洛阳等他归来的素衣女子。

可每当他回忆起这段故事时,他的心总在隐隐作痛。他偶尔戴着面具瞧见李梧桐,难免思索一个没有痛觉的人是否也会有难熬的苦楚。

三叔唯一命中元欢的暗器恰好插入了他左胸口,打入了一寸七分,离心脏极其接近。

“每个人都有死亡的那一天,来得不那么迅速,又总令人难以预料”,每当他心痛时,他就忍不住想起那个下雪天,以及这句话。以往都是恼人的思绪令他疼痛,此刻他却分不清心痛的原因究竟是心理上的还是生理上的。

“兄长,无论之后是谁的时代,都不再与你有关了。”元瑾的声音在他耳畔回响,他轻而易举地看清了裴喜妆容下那张令他嫌恶的脸。他从未将元瑾视为手足,他们本不是亲兄弟,维系他们之间情面的仅仅是一个谎言。

谎言如纸一般薄,可得当的谎言却似洛阳皇城的高墙,生活于墙内的人和生活于墙外的人永远不是同一种人,永远不会变成同一种人。

他知道原因,可他还是要问一句:“你为什么背叛我?”

“谈不上背叛,”裴喜笑声凄厉,“你从没有将我视作自己人,遑论兄弟。”他的宽袖中忽然探出一根铁刺。元欢提剑抵挡,却发觉自己的劲力已经随着心脉的震颤而消失。

“从小到大,所有的好处都是你的,所有的赞美都给你,所有的女人都喜欢你,只有我清楚你究竟是什么东西。你比不过我,”裴喜似乎看出元欢没有力气再抵抗,没有急着用铁刺结果元欢,而是用另一只手抹去了脸上涂敷的白粉,露出了真面容,“我不丑啊,没眼光的人才说我丑,我就觉得我很好看,我也不笨啊,我吃喝嫖赌哪样不比你厉害?非得学剑读书?”

“袖中刺”裴喜正是元欢的弟弟元瑾。

这一切变化令初新和宇文泰都愣住了,就愣在原地。

元欢在听,他此刻能做的事情除了聆听,恐怕只有等死。他明白元瑾对自己有千万般记恨和嫉妒,可从没料算到会在此时此地毫无顾忌地抒发出来。

元瑾继续说着:“‘妙算画师’是你派来监视我的,对吗?”

元欢没有说话。没有说话意味着默认。

“城北那些新买下的屋室中刚搬入的客商是你雇来杀我的?”

元欢仍然不声不响,仍然表达着肯定的意思。

或许他完全可以说个谎,将元瑾争取到他那头,可他总是太过自信,从不肯做欺瞒之事。即使刚才已身中暗器,若是元瑾不来,他仍打算凭一己之力对付宇文泰和初新。

天才是骄傲的,骄傲熔铸在“天才”这两个字里,与之共生。所以他宁可死,也绝不认输,绝不低头。

元瑾道:“可你应该要想到,那画画的太过高傲,不把别人放在眼里,命绝不会太长。”

元欢承认:“我本应该考虑到的。你的武功不及他,却能杀了他,正是因为他的轻敌。”

小看对手的人会付出惨痛的代价,关羽失荆州就是这个道理。

“只要我将太后和陛下鸩杀,雇佣的杀手再杀了我,你自然能把所有罪责推卸到我身上,还不必弄脏自己的双手。”元瑾脸上忽而发红,忽而发紫,配上被他抹得凌乱的白粉,样子说不出的诡异可怖。

“说到底,天下人眼中,你我仍是兄弟。”

这是句实在话,绝不为求情,因为元欢很快又补充道:“我虽然一直记恨你,除了揍你一顿,也实在想不到其他下得去手的办法。”

“不,”元瑾忽然怒吼道,“你这样的人怎会下不去手?你只是觉得我不配而已!”

元欢没有回答,或许元瑾戳中了他真正的想法,或许他自己也并未意识到,在内心深处,他从没有正眼瞧过元瑾一眼。

他岂非也犯下了轻敌的致命错误?

心口仍隐隐作痛,元欢顾不上胸中缓缓流出的热血,又问了一句很笨的话:“杀了我,你究竟能得到什么?”

元瑾摇着头,竟不自觉地笑出声:“看来你的确快要死了,你的思维已迟钝得厉害。”

元欢听不懂,他似已麻木。

元瑾的解释很简单:“我只想毁了你。”

这是他在被元欢打得无法行走、无法伸手之后,躺在床上想的唯一一件事。人在失去依靠时总会变得格外敏感和疑惧,元瑾也不例外。那些日子里,他失去了他的手,失去了他的脚,甚至有可能失去自己的生命。

他慌张得要死。

他盯着头顶的房梁,越发觉得这个世界面目可憎,生活又是如此奇怪。

元欢天生有难以启齿的缺陷,却又完美得让人嫉妒;元瑾是家中的幼子,理应受到全家的照顾和疼爱,却因无法比肩优秀的兄长而备受冷落;元瑾嘲笑元欢的缺陷,因为他想得到别人的关注,因为他认为自己起码还有一些地方是比元欢强的。

可当他被元欢打得生活无法自理时,他的父母居然跑去安慰元欢,只留下一个上了年纪还没有半分姿色的侍女照料他。他不知道这是因为元欢并不是由他父母亲生,可若是他知道,恐怕他会更加想不通。

从那以后,洛阳多了个浪荡公子,江湖中冒出了个怪人,宽袍大袖,袖中却藏着致命的铁刺。

至于脸上涂敷的白粉和刮得干干净净的胡须,只有他自己明白,是为了嘲讽他那位永远微笑的兄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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